第1条 我校远程教育的收费标准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执行。
第2条 学生应按时交纳学费及教材资料费等费用。
第3条 学费。学生每学年须按照不同地区相应的学分收费标准到所在远程学习中心交纳学费或登陆学院网上支付系统进行交费。
第一学年交纳40学分的学费,第二学年交纳40+4学分的学费,其中4学分为毕业论文(实践报告)指导课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0元/学分。
第4条 教材资料费。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第5条 每门课程在学制期限内均有两次考试机会。超过两次未通过、成绩不理想或考试作弊记为零分者,需要重新学习的按每门课程1学分交纳学费,收费标准:60元/学分。毕业论文(实践报告)在学制期内均有两次写作机会,超过两次未通过、成绩不理想或作弊记为零分者,需要重新写作的按4学分交纳费用,收费标准:100元/学分。
第6条 凡因故退学者须经过学院批准(自学院规定的每学期报到注册日算起),按下列标准退费:
(1)报到注册一周内退费标准为学费的90%;
(2)报到注册二周内退费标准为学费的80%;
(3)报到注册三周内退费标准为学费的70%;
(4)报到注册四周内退费标准为学费的60%;
(5)报到入学一个月后,凡要求退学者,一律不退学费。
第7条 各远程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批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增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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